政府不就高球場環評裁決上訴

政府不就高球場環評裁決上訴

上訴法庭早前就前粉嶺高爾夫球場部分用地發展公營房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司法覆核案件作出判決,維持原訟法庭判決,即撤銷環境保護署署長批准該項目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決定。政府今日表示,經綜合考慮法律顧問意見並作審慎評估後,決定不會上訴。

 

該判決就《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適用準則、環評報告補充資料的法定公眾諮詢程序、程序公義等議題給予清晰法律指引。

 

政府指出,是次判詞釐清香港環評制度下一些重要法律原則,包括並非任何環評報告外的補充資料都必須納入法定公眾諮詢範圍,而是需要視乎個案情況。就這宗司法覆核案件而言,法庭認為原有環評報告存有不足,而補充資料可彌補環評報告的缺陷,基於公平原則,有需要就補充資料進行有限度的進一步公眾諮詢。

 

環保署會仔細研究判詞提出的法律指引,日後執行環評審批工作時,會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和法庭確立的法律原則,維持本港環評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由於裁決撤銷了環保署署長對擬議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所給予的批准,政府須檢視擬議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未來路向,包括考慮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未獲批准對發展規模和時間的影響等因素。政府會適時交代未來路向。